先看重點
非疾病死亡、疑似非病死、意外或原因不明時,先打119或報警,不要移動遺體、清理現場或自行安排接體。警方通報檢察機關後,由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;是否需要解剖及何時可領回,均以司法機關通知為準。
第一步不是接體,而是通報與保留現場
司法相驗的目的在查明死因與是否涉及刑事責任。即使家屬認為原因明確,只要屬意外、非病死、疑似非病死或有疑義,就應讓警政及司法單位判斷。
不要急著換衣、移動物品、擦拭環境或請人搬運;如實說明最後聯絡時間、發現經過、既往病史與現場變化。
等待相驗時,家屬可以先準備這些
程序所需時間依案件而異,家屬可先整理而不催促尚未確定的治喪日期。
- ✓身分資料
往生者及主要家屬證件、戶籍或關係資料,依承辦單位通知準備。
- ✓醫療資料
既往疾病、用藥、就診醫院與醫師資訊,如實提供給權責人員。
- ✓案件窗口
記下派出所、承辦員警、地檢署或法醫室聯絡方式及案件識別資料。
- ✓禮儀備案
可先詢問接體待命與安置選項,但不要宣告未確認的入殮、火化日期。
收到可領回通知,再確認移送與文件
相驗後若死因明確,司法機關會依程序開立或交付相關文件;若有必要,檢察官可能決定解剖或進一步調查。家屬不能以支付費用或委託禮儀公司改變司法判斷。
獲通知可領回時,再確認領回地點、時間、需帶文件、承接人員與安置目的地。接體與完整治喪可分段委託,費用及服務範圍應留書面。
請留意司法相驗程序與時間依案件事實及承辦機關而異;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官方資料來源
資料最後查核:2026年8月12日。主管機關公告與申辦規定可能更新,實際辦理前請再次核對最新版本。
常見問題
家屬不同意,就一定不會解剖嗎?
是否解剖由檢察官依法就案件需要決定。家屬可向承辦單位表達疑問並了解程序,但不能自行決定。
司法相驗期間可以先訂告別式日期嗎?
可以先做備案,不宜對外公布確定日期;應等權責單位確認可領回,再依場館檔期安排。
禮儀公司能代替家屬向地檢署決定領回時間嗎?
不能。禮儀人員可協助移送與資訊整理,但司法程序、文件及放行時間由承辦機關決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