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重點
財政部說明,遺產稅原則上自死亡日起6個月內申報;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,可在期限內申請延長,核准延長期間最長3個月。治喪期間先記下死亡日與截止日,分組整理資產、債務、保險、贈與和親屬資料,不必在第一週完成全部過戶。
先在行事曆標記6個月,不要等告別式後才開始
遺產稅申報和喪禮不是同一程序,但最容易在治喪忙亂中被忽略。由一位家屬建立共同時間軸,標記死亡登記、保險、稅務與其他期限。
若資料確實無法如期蒐集,應在原申報期限內向稽徵機關詢問延期,而不是逾期後才說明。
先做清單,不急著移轉或分配
尚未釐清全體繼承人、遺囑、債務與稅務前,不宜只憑家人口頭約定處分財產。
- ✓身分關係
死亡資料、戶籍、繼承人、婚姻及可能影響順位的文件。
- ✓資產
不動產、存款、投資、車輛、保單、公司權益及其他財產線索。
- ✓債務
貸款、信用卡、醫療、稅款、保證或其他未清償義務。
- ✓生前移轉
一定期間內贈與、信託、共有或代持資料,交由稅務專業判斷。
- ✓治喪文件
禮儀費、場館規費與其他支出單據另外歸檔,保留原始憑證。
財產複雜時,提早找正確專業
跨境財產、企業股權、多人共有、遺囑爭議、債務不明或繼承人意見不同時,可向國稅局、地政、戶政、律師、會計師或合格地政士詢問。
禮儀公司可以提供自己的契約與支出明細,但不能代替稅務申報或保證哪些費用一定可以扣除。
請留意稅額、扣除額與文件依死亡年度、家庭情況及稽徵機關審核而異;本文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
官方資料來源
資料最後查核:2026年8月12日。主管機關公告與申辦規定可能更新,實際辦理前請再次核對最新版本。
常見問題
6個月是從告別式當天開始算嗎?
不是,原則上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;請以死亡證明日期及稽徵機關說明確認。
可以先把存款分給家人再申報嗎?
在未釐清繼承人、債務與稅務前不宜自行分配;請先向稅務或法律專業確認程序。
來不及蒐集資料可以延長嗎?
有正當理由者可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期,核准與期間依財政部規定及稽徵機關審查。
